“微信到账199395元”。5月20日晚,十堰出租车司机刘洪敏接到一位疑似饮酒的乘客,该乘客下车时误将9.9元乘车费,错输成199395元。
5月20日晚上10点50分左右,刘洪敏驾驶鄂CTH850牌照出租车行至京东路时,接到一名30岁左右的男性乘客,其当时似乎正处于醉酒状态。刘洪敏将其送达目的地,车辆计价器显示车费9.9元,乘客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后便下车离去。

随后,刘洪敏继续投入营运工作。闲暇之余,他打开手机查看收款记录,猛然发现一笔199395元的巨额转账。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意外之财”,刘洪敏没有丝毫心动,第一时间想到应该是上位乘客误付款。

由于没有该名乘客的联系方式,刘洪敏立即驱车返回其下车地点,在周边反复寻找、等候,始终未见到其身影。为了尽早联系到乘客,刘洪敏驾车前往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助。
今天中午,刘洪敏的手机收到一条消息,对方自称是前一晚误付车费的乘客,不慎支付了19万余元车费。

收到消息后,刘洪敏当即爽快答应退款,并提议双方一同前往朝阳路派出所,在民警见证下完成退款流程。
今天14时许,在民警的全程见证与核实下,刘洪敏将199395元款项全额退还乘客,连原本9.9元的车费也主动免除。乘客深受感动,为表达诚挚谢意,特意给刘洪敏发了66元的红包。

的哥刘洪敏。
刘洪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不是自己的钱,一分都不能拿。”
(十堰融媒记者 罗伟)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