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 通讯员 陈芳 张蒙强)9月11日上午,市交警三大队在车城西路设点,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在车城西路和昌豪景湾路段,上午10点37分,一辆电动车因闯红灯且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处罚。
10点47分,一辆车牌号为鄂CC133Y的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在行车信号灯为红色时,仍快速从两名行人前穿行。发现情况的民警立即联系驾驶员,驾驶员以有事为由拒绝到场处理。
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中队长蒋福生表示,他们会对该机动车所有人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如驾驶员拒绝处理,将依法对其依法作出处罚。
在近两个小时的整治中,交警共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52起。其中,机动车闯红灯5起,非机动闯红灯8起,斑马线未礼让行人16起,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头盔12起,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11起。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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