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就医备案是否可以补办?
原则上,允许参保人补办六个月内异地就医备案。
二、门诊或药店就医时,是否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我市参保人在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直接结算。
三、我在异地门诊使用单独支付药品,是否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取得门诊单独支付药品使用资格后,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单独支付药品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跨省结算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四、家里老人在十堰参保,享受“冠心病”的门诊慢特病待遇,现在长期生活在西安,门诊购买慢特病药物能直接报销吗?
目前我市参保人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结算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省内门诊慢特病37个病种均可直接结算,省外10个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冠心病、病毒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可直接联网结算,故您家人在西安购买“冠心病”的门诊慢特病药物可直接联网结算。
五、哪些情形异地就医不能直接结算?
目前生育门诊及跨省门诊慢特病部分病种、门诊“单独支付药品”、“生育住院”费用仍不能直接结算,参保人当月未及时缴费、未及时备案及系统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异地就医费用不能直接联网结算。
编辑:陆兴敏